《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辦法》正式施行
時間:2024-12-13
近日,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公報,《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經安徽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修訂通過,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辦法》共24條,圍繞安徽省各級紅十字會的組織、職責、財產、保障、監督等進行了明確的規定。《辦法》的出臺為規范和保障安徽省各級紅十字會依法履行職責提供了基本依據。
作為實施性立法,《辦法》著重突出實施性、補充性、探索性。
一是明確了省內各級紅十字會的基本任務?!掇k法》通過明確“5+3+3”機制,即建立應急救援、應急救護、人道救助、紅十字生命教育、志愿服務五大體系,參與推動無償獻血、參與開展造血干細胞捐獻、參與推動遺體和人體器官捐獻等“三獻”工作,加強紅十字青少年工作、加強紅十字基層組織建設、加強紅十字公益宣傳等內容,既從宏觀層面上為安徽省紅十字事業發展梳理出整體脈絡,又為全省各級紅十字會開展工作提供了遵循和指導。
二是加強了保障和監督內容?!掇k法》專設紅十字事業保障條款,要求將紅十字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紅十字工作納入精神文明建設內容,支持紅十字會多渠道籌集人道救助資金開展人道救助公益活動,支持紅十字會信息化建設等。同時,在規范紅十字會基本職責的法律條款中,《辦法》進一步細化了相關部門和單位以及新聞媒體的支持內容。為加強公信力建設,《辦法》分別從內部監督、政府監督、社會監督等層面,建立完善全方位、全要素、全過程的監督體系。《辦法》要求完善信息公開制度,更加有效保障捐贈人和社會公眾的知情權、監督權。
三是體現安徽省情特色。《辦法》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安徽重要講話精神,以推動建立長三角地區紅十字工作協作機制為牽引,充分利用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中部地區崛起等國家戰略和共建“一帶一路”倡議疊加優勢,加強紅十字應急救援聯動,深化人道資源共享,開展紅十字理論文化研究,促進紅十字事業區域協同發展。
潘地康